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会取消吗?
参考2016年安徽 相关情况,在报名结束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职位取消后,还可再报吗?
这个问题也是不少考生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从2016年省考招考情况来看,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