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2016年选调纪检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阅读:876 次 日期:2016-11-16 15: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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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纪律检查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副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

3.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功底;

4.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身体健康。(见附件2)

6.现在公检法、纪检系统内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办案工作经验,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工作经验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廉政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调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468号荷塘区政府院内2号楼10楼区纪委1018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④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选调纪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由监察、组织、编办、财政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公告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可以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转任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选调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28428360(咨询);0731—28428361(纪检监督),0731-28428392(举报电话)

附件1.株洲市荷塘区公开选调纪检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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