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社科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