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人员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如比例少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工作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参加面试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