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您好!
初试将在2016年11月19、20日举行,外地赴京考生请酌情安排行程。
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11月19日第一门考试时间08:30-11:30,无听力;第二门考试时间14:00-17:00。考试地点位于北航学院路校区教学区主M楼,该楼位于图书馆东30米处(点击查看地图),教学区不允许任何车辆进入,故请考生务必提前查看考试地点所在教室,以免耽误您考试的宝贵时间。
11月20日考试时间08:30-11:30,由各招生学院分别组织,具体安排将于11月14日在本网页更新,请及时查看。
二、考试时须携带的证件、物品
1、准考证:请于11月11日15: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无需盖章,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内容。
2、与注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必要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19日考试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20日需携带的物品由招生学院指定,将于11月14日在本网页更新,请及时查看。英语(科目代码1001)考试须填涂答题卡,请考生注意携带2B铅笔和橡皮。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准考证内容,牢记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数字)。
2、考生应于每科考试开始前15分钟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初试成绩预计在12月上旬公布,各招生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并自行组织复试,具体见各学院网站通知。考生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硕士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表、体检报告以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
4、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其中部分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未通过权威网站的校验(见附件1备注),须到教育部指定的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学院核验(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提交任意一种即可,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咨询邮箱boshi@buaa.edu.cn
附件2:11月20日08:30-11:30考试安排(将于11月1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