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下面其中一种人,抱歉你将不能报考和参加浙江 :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生;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当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你具备以下条件,恭喜你可以报考浙江 :
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招考的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