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南京市规划局 阅读:826 次 日期:2016-11-09 1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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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隶属南京市规划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以城市规划、信息集成、城市测绘等多专业融合的新型城市规划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信息集成、城市测绘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现根据业务需求,面向社会招聘2名建筑日照分析工作人员(编外聘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工程、建筑学专业,熟练使用Auto CAD,具有较强的识图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为人诚实谦逊,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两年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更佳。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www.njghj.gov.cn)发布。

(一)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6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njuprc@sina.com,邮件主题的格式为“【2016应聘】姓名”, 须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及本人近期清晰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中心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可于2016年11月18日前通过查看回复邮件或致电84733722,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最终成绩将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经笔试、面试后,选择合适人选进入后续环节;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 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最终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5-84733722。

2016年11月8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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