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要求,我院2016年度各项考试(10月、11月报名的全国计算机、省IT信息化、省 除外)发票领取将于今年12月20日截止,请需要发票的考生尽早安排时间前来领取发票,过期将不再接受领取当年度考试发票。
领取方式:由于发票采取实名制,领取时需带好考生本人身份证进行刷卡验证。
发票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