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本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五路一号1003室
联系电话:86320885/86339171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所有证件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nanhai.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nanhai.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