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2016年招考政府雇员公告》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各职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对象应当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如体检对象报名后的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致电招考单位进行说明。
三、体检须知
1.体检时必须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黑色签字笔(填写《体检表》);
2.体检纪律: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请严格按照招考单位通知的体检时间前往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放弃。
(3)遵守现场秩序,讲究文明注重礼仪。
3.其它事项:
(1)体检前请注意饮食均衡、正常作息,不宜饮酒和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含茶水)。
四、咨询电话(区号为0757)
序号 |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1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22831360、22830399 |
2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 | 22832036、22832030 |
3 |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2313381、23133317 |
4 | 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6362831、26362880 |
5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22833063、22836655 |
6 | 区委组织部考务咨询电话 | 22830625、22830689 |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