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烟台莱山区政府网 阅读:1286 次 日期:2012-04-05 1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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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2012年4月11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日9:00—4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2年4月11日14:00—4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12年4月11日14:00—4月15日24: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11日9:00—4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ytlaishan.gov.cn/(莱山区政府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4日15时前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13日16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4月1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4月28日-3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4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地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 驻莱山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2分。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如果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则按照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要于2012年4月14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地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

4、其他: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其中教育类岗位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教育类、卫生类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均为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他类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其成绩作为笔试总成绩。教育类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教育新理念及新课程改革的认识;卫生类和其他类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卫生类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从事卫生医疗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2012年5月5日上午

08:00—10:00综合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

10:15—12:15专业知识(教育类、卫生类)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请注意浏览莱山区政府网。

2、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数教育类按1:4比例确定,卫生类、其他类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提报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

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教育类采取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卫生类、其他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政府网公布。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除特殊情况经招考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其中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用人单位要求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在所属事业单位中分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5-6891675(教育类)

0535-6719377(卫生类)

0535-6891572(其他类)

监督电话:0535-6891677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莱山区政府网:http://www.ytlaishan.gov.cn/

附件:

1、2012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莱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3、报考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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