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扬中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招聘考察/公示及聘用
来源: 阅读:906 次 日期:2016-11-01 1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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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扬中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招聘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卫计委网站、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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