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港引航站,是隶属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zhjt.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11月14日-11月18日(8:30-12:00,14:30-17:30);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4楼珠海港引航站402室,联系电话:0756-2213593。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4楼珠海港引航站402室,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刘均平,联系电话:0756-2213593。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1张备用);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④计划生育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⑤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部门所属单位,还须其主管部门同意)。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邮寄材料报名的,于11月21日(8:0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4楼珠海港引航站402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213593。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11月23日17:30前在市交通运输局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5.其他事项:
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②招聘岗位要求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须于报名时提交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能力(其中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约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能力约占30%)。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1359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65683。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