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公开招录雇用人员(图片中心摄影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42)加考科目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加考科目的考试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加考科目的考试对象
在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中,报考区档案局图片中心摄影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42)的考生,列为加考科目的考试对象。
加考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加考科目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成绩,并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对象。笔试、加考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加考科目的考试内容
加考科目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后进行单反相机实操,单反相机由区档案局统一提供),内容为摄影基础知识、摄影技能测试。
三、加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加试分上午、下午2场进行,2场加试的分组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务必看清楚自己所在的场次,并在相应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1.第一场加试抽签时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时;
2.第二场加试抽签时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时;
各考生需在抽签时间前15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区广播电视大学一座301室)报到,上午8:30时、下午2:30时封闭考场,迟到考生按弃权处理并禁止进入候考室。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工作人员指示就座。
(二)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三楼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考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档案局办公室,电话:0757—88822667。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