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必须是持有外籍护照人士;
2.如果是最近加入外籍人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移民外国后欲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上述要求仅针对于新近入籍的外籍人士。
3.必须是具有与中国大学本科生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的外籍人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各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别和学科专业
1. 我校只对外籍人士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参照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外籍人士)》。
2. 各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介绍参照附件2:《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3.导师姓名不列入其中,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可以选择函报或面报的方式。
(1)面报
面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30。
面报地址:北京电影学院H楼113室
选择面报的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须将各类证件的原件带来验证。
(2)函报
考生于11月24日前将报考材料用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H楼113房间 (请注明外籍考生硕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将证件原件带来验证。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报名材料: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片,见附件3,Word格式),请务必使用电脑输入填写该申请表,手写字体难于识别将导致报名表无效;同时请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至E-mail:ao.is@bfa.edu.cn,邮件主题注明“考生XXX 2017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注:其中“XXX”为考生中文姓名);
(2)护照首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复印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请提供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并于录取前补交经过认证的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
(4)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5)HSK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HSK6级证书或新HSK5级证书;
(6)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2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后请用圆珠笔写上考生本人姓名);
(7)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出
具的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4),请将封好的推荐信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或邮寄;
(8)报名费: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外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费800元人民币/人。函报的考生请在来校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费,请不要用快递方式邮寄报名费,如有丢失后果自负。未交报名费的报名视为无效,缴费完毕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
3.领取准考证: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我们将不给考生寄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12月22-23日9:00-11:00,14:00-16:30到我校H楼国际交流学院113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外籍人士的考试和内地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进行。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 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律用中文书写,考试不得使用字典、电子辞典等翻译工具。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4.复试:
为方便外籍来华考生,缩短复试等待周期,我们将在初试结束后尽快安排复试,请考生在来京参加初试时提前预留出复试时间。复试一般为面试,具体复试安排留学生办公室会电话通知考生。
五、体格检查
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学费、住宿标准
各院系学费标准如下:
1.导演系、摄影系、表演学院每学年学费人民币60000元。
2.摄影学院、美术系、动画学院、声音学院、影视技术系、视听传媒学院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6000元。
3.文学系、管理学院、电影学系、基础部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1000元。
4.医疗保险费每学年800元人民币。
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
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即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缓交者,须事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缓交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资助。
我校留学生公寓为录取的外籍硕士研究生提供可拎包入住的双人间住宿,每人每天每床75元人民币。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由自取或寄发考生本人。
八、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和报到要求请参考《录取通知书》里的“入学须知”。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均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学位
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汉语水平达到要求(新HSK6级,老HSK8级),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其它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2.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3.关于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工作的答疑:
问: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生有何区别?
答:这两类硕士生在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是为了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应已经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艺术创作实践经历,毕业时必须提交艺术创作作品和创作报告,而不是像学术型硕士生在毕业时提交学术论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13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82045433 82283315 82045753
乘车路线:
乘21、304、323(快)、375、392、490、498、562、604、617、658、671、69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东南C出口南行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外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