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校区2014级中职各班级,各中职合作办学教学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高职招考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
申请参加普通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应于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已办理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2日-4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清源校区、我校往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晋兴职校教学点、永春卫校教学点、安溪卫校教学点、德化卫校教学点、惠安卫校教学点等合作教学点考生现场确认点由各教学点安排,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注意区分填写确认点。
2、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
地点设在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图书信息大楼二楼学生服务中心。
3、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时间场次安排
时 间 | 现场确认对象 |
11月3日-4日 | 清源校区报名考生、我校往届毕业生 |
4、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应届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户口簿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如尚未持有二代身份证,请务必于现场确认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加急办理。
②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户口簿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校中职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③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
④清源校区及各教学点在校应届毕业生名册由校本部统一开具。
⑤考生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报名收费
清源校区及我校往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收取报名费160元/人、体检费90元/人,共计250元/人,款项在现场确认时由考生通过银联卡(各个银行的银联卡皆可)刷卡缴交,不接受现金缴费。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面向医药卫生类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约200分、操作技能知识约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定于2017年1月7日-8日举行,考生须于2017年1月4日-5日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清源校区、各合作办学教学点应在现场确认前向确认点提交获得毕业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纸质版名单加盖公章后寄送到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高专招生办林鸿江收,联系方式13960285256;电子版名单发送到邮箱87956145@qq.com。
2、为保证网络预报名信息被正确提交,请提醒考生在信息提交后再次登陆详细浏览填报信息,进行二次确认。填报志愿、分数查询、录取情况查询时均需再次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务必要牢记网报账号密码。
3、因涉及到后续通知体检、领取准考证等事项,考生填报联系方式时务必填写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4、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计将安排在12月),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5、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2017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高职招考是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实保障考生的升学权益,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告知工作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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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