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关于选拔推荐赴“法国中文国际班”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 阅读:1232 次 日期:2012-03-31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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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有关科(处)室:

根据中法两国教育协议,国家汉办将向“法国中文国际班”项目推荐汉语教师,并于2012年9月赴法国中小学任教,任期2年。现请你局协助推荐教师人选,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选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品德端正。

2.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须毕业于国际汉语教育或中文专业。

3.中、小学正式在职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语文教学经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

4.有较好的英语或法语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或法语进行会话。

5.普通话发音标准、清晰。

二、申请程序和材料准备

1.登录http://shizi.chinese.cn在线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打印并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单位审批意见栏须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4.英语或法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为2012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中旬。

3.录取时间为2012年5月中旬。

4.培训时间为2012年7月至8月。

5.赴任时间为2012年9月1日。

国家汉办将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素养等。

五、出国教师待遇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国家汉办将为派出学校提供教育服务补贴,请各学校为教师保留国内基本工资。

联系人:桂俐 孙祖兴

电话:0531-81916580 81916578

邮箱:jessiegl@126.com;guili@sdedu.gov.cn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

附件:赴法国汉语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赴法国汉语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山东省教育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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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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