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待遇
来源: 阅读:840 次 日期:2016-10-25 14:54:2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待遇”,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16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管理;

2、聘用期间,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聘用期间,专职辅导员要求入驻学生宿舍;

4、录用后与学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