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周市镇2016年第二次招聘人员录用和待遇
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周市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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