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按《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njzwfw.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