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