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教体局报到。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蚌埠西城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禹会区学校工作,合同期限为5年(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