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眉山市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1161 次 日期:2016-10-11 14:28:4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眉山市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5日—16日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室,凡身份证、准考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代身份证)不齐全不真实者,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在进场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

2、根据人社部通知,考生必须于开考前30分钟抵达考点,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开考12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离场。

3、应试人员所带的资料、书籍等物品(除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外)必须统一保管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必须将其关闭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传抄、夹带等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5、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试卷代码异常(试卷代码未填涂、错填或与试卷代码登记卡上不一致)或抄袭、被抄袭等导致的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6、考试期间,将对每间考室进行摄像并全程监控,同时在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车、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和监考大师等设备,一旦发现作弊等,将按人社部令第12号从严处理。

7、《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伪造身份证、代考、组织作弊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为此,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勿抱侥幸心理。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考试动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考试动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