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