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1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学院(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高校。从1977年建校至上世纪末,学校为中央部属本科院校;1998年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201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签约共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现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现有1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传统优势学科实力雄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纪委、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博士研究生、11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博士岗位者需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本人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公认的重要学术期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6.应聘硕士岗位者需为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2016年7月前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郑州轻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zzuli.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9,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 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会同招聘专业所属单位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博士双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荆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503。
(三)考试
考试在省人社厅、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的限制。报考博士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师德师风和形势政策有关内容,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650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556903(学校纪委、监察处)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