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引进教研人员基本条件
来源: 阅读:866 次 日期:2016-10-08 13: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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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纪录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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