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0日后出生)。
2、户籍:户籍在本市的人员。
3、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能熟练使用常熟方言交流。谈吐礼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应聘12333话务岗位的,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者优先)。
4、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中文录入速度40字/分钟(含)以上。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主动热情,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耐心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