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09-29)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98 次 日期:2016-09-29 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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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00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njcit.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即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9日-10月18日16:00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公布招聘结果。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核的时间、地点 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中以公告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科目包括:试讲和面试。

(一)试讲

试讲: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试讲的时间、地点、办法通过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中以公告、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58

联 系 人:冯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和中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1、委纪检监督电话:025-83305200

联系人:张伟

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42097

联系人:宣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9日

附件: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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