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要求,现就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数
根据《信阳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的规定,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8人(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文件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2016年9月29日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具体金额由体检医院按实际开支确定),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29日早晨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门前(原银珠广场)集合,不得迟到。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体检中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
3、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和引领人员的指挥。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或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络。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2、 考生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