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宁市直会计业务温馨提示
来源:济宁市财政局 阅读:2334 次 日期:2016-09-27 10:43:3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济宁市直会计业务温馨提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

考生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自行打印准考证、全省统一公布成绩,考试分三个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每年进行四次,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0号左右报名,第三个月考试,具体报名事宜请查阅山东会计信息网。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全省当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自行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考试合格人员打印成绩单,在山东会计信息网首页左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栏在线申报信息,打印信息表一式两份,5个工作日后持信息表按以下要求进行申领:

1、有工作单位的,持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单,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2、无工作单位的,持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单,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3、在校生持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1、省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不需在调出地办理手续,直接到调入地进行办理;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须持身份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无工作单位的,须持身份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2、调出本省办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调出地财政部门办理。

3、省外调入办理:接收方无单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接收方有单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的财政部门办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财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市直继续教育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11月份。详情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进行查询。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首先持补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宁市财政局会计科6011房间申请挂失,经济宁会计信息网履行公告程序;3个工作日后再持补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会计证所属机构进行补办。

六、会计初中级考试及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请经常关注济宁会计信息网查询;

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将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具体事宜请经常查阅济宁会计信息网。

七、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请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在代理记账专区查看相关文件、材料,申请机构到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文件及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八、考试退费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在省级以上网站报名缴费的考试类收费项目,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及时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查看退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退费。

九、人才交流

为更好地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市财政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上半年举办财会人才招聘会,通过“三位一体”服务平台体系,搭建“圣地金桥”,开辟“绿色通道”促进财会人才择业就业,企事业单位选才用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详情请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进行查询。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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