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市惠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含卫生类/综合类)考生体检公告
来源: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09 次 日期:2016-09-22 1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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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2016年惠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2016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工作程序,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要求,现就2016年惠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卫生类、综合类)考生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2016年惠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卫生类、综合类)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共有进入体检人员97人,其中卫生类60名,综合类37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7:30。

地点:惠东县中医院(惠东县平山街道解放中路240号)。

三、体检程序及相关要求

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惠东县人社局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不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1、报到。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到惠东县中医院(惠东县平山街道解放中路240号)一楼体检中心报到并核对身份。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行弃权处理。

2、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适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3、当场复检。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4、复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东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他要求。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标准,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传真):0752-8812198。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1、2016年惠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卫生类、综合类)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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