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人员持以下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二)已参加工作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调动通知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三)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