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公告
来源: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阅读:1119 次 日期:2016-09-19 17:05:0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潍坊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将严惩作弊者

有组织作弊及替考将被定罪或终身禁考

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将于9月24-25日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要求,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范围是: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考前非法获取、持有、使用、传播试题或者答案的;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规定》明确,一旦发生替考,被替考者终生禁考。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校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更多信息请查看考试动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考试动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