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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元阳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元阳党建网 阅读:6833 次 日期:2012-03-17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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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选贤任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2012年州市、县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组织统一考试的通知》(云组明电〔2011〕148号)文件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竞争性选拔的办法,择优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进一步强化班子配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县委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为加快推动元阳县“十二五”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范围

(一)职位

共青团元阳县委副书记1名;

元阳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元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元阳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郎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有胜任该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2、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元阳县财政局副局长岗位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应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4、企事业单位人员属管理岗位担任相当于科员职务聘用期满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属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具有副高级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报考资格参照企事业单位。

5、全省统一选聘到元阳县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 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记录的;

(2)2009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09年以来被县处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元阳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共青团元阳县委副书记:熟悉党和国家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县青少年工作发展规划和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面貌应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元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掌握一定的财会、财政、金融等与岗位相关知识,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元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熟悉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元阳县嘎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五、公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

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元阳县2012年竞争性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报电子版),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白底l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5、资格初审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各单位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提出意见,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元阳县竞选办复审,合格者发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评卷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笔试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安排考察对象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考察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结合选拔职位的要求,提出该职位人选的使用建议。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中共元阳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和任用

1、任前公示

对中共元阳县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元阳电视台、元阳党建网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公示时间7天。

2、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元阳电视台、元阳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接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元阳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陈勇宏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李卫东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牟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选实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严肃依法查处。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联系电话:0873—5645760

举报电话:0873—12380

附件下载

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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