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综合知识》,10:00—12:00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9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24日,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教育局(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0.4+《学科专业知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依据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