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通知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
【标准表述】
随着全国各地广场舞的兴起,随之而来的扰民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场舞爱好者和附近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与冲突,让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头疼不已。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即便地方政府没有明说,但实际上对广场舞是持否定态度的,各种限制性的措施也陆续出台。
广场舞生命力的顽强,没有因为各方面的“围追堵截”而销声匿迹,反而从城市蔓延到了乡村,几乎成为当前最受城乡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
政府逐渐认识到了广场舞除了扰民之外的更多价值和意义。广场舞的普及和推广,让基层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变得丰富而充实,甚至对减少农村赌博现象作用明显。越来越多的城乡“空巢老人”,广场舞团成了他们的情感寄托,广场舞成了他们的精神依赖,他们需要这个同龄人互相抱团取暖的社交平台,也可以让远方的儿女在工作事业上没有后顾之忧。
【具体措施】
政府态度上的转变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广场舞不能解决噪音扰民、舞团之间争地盘等等问题,那么它势必会重新招致公众的诟病与反感。
政府除了引导各个广场舞团加强自觉自律,尽最大限度降低音乐、噪声扰民问题之外,还应该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