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指南
来源:厦门工学院 阅读:1307 次 日期:2016-08-31 14: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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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到时间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于我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各省(市、自治区)新生9月3日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应于9月8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上报省招办注销录取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提前向我校教务处和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时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患病迟到,应取得乡镇一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到。

二、 报到地点

厦门工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孙坂南路1251号

(一) 交通路线

1. 自驾车从厦门岛内来:

(1) 从厦门岛内出发,经厦门大桥——福厦高速路方向——坂头出口下,左转孙坂南路(坂头方向)——厦门工学院。

(2) 从厦门岛内出发,经集美大桥——集美大道——BRT中科院——右转进入辅道——上坡后前行一公里到立交桥下掉头前行到厦门工学院。

2. 自驾车从岛外、外地来:

沿福—厦—漳—诏高速公路,出厦门高速路收费站沿坂头出口下高速,沿孙坂南路(坂头方向)至厦门工学院。

(二) 公交线路:

1. 乘坐949路、957路在“厦门工学院南门站”下车,步行20米到学校1号门;乘坐954路、935路、929路、629路到“厦门工学院站”下车,步行10米到达学校3号门。

2. 乘坐BRT快1、快6线至“中科院站”下车,步行800米至厦门工学院1号门。

3. 高崎机场T3航站楼可乘坐L19路到“BRT县后站”,再换乘BRT快1、快6线至“中科院站”下车;高崎机场T4航站楼可向左之行100米到达BRT“T4航站楼站”,乘坐BRT快1、快6线至“中科院站”下车。

厦门工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指南
厦门工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指南

(三)、缴费注意事项

根据新生《入学指南》第4页不同专业学生缴费数额,将合计及异地存款手续费一并存入银行卡中。学校将按时从卡上统一划扣费用(卡中余额不足将无法完成划扣手续)。

四、住宿须知

住宿情况:学校为2016级新生提供6人间宿舍,学生宿舍床位规格:0.9*1.9m。均配备有学生公寓组合柜、空调、风扇、饮水机、热水器等标准配套设施设备。请自备被子、蚊帐等床上用品。

1.入住手续,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时,由书院辅导员办理学生入住手续、安排学生宿舍,发放宿舍钥匙。

2.社区生活服务,为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社区中心根据社区现有条件,分别设立了一下有偿或无偿服务项目

(—)接受报修,有偿和无偿相结合;

(二)接受生活服务咨询;

(三)关心学生生活,提供紧急援助;

(四)免费提供饮水机;

3.宿舍安全

(一)学生宿舍进出人多,情况复杂,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

(二)宿舍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自拉接电源线,禁止使用或存放电磁炉、热得快、随手泡、电饭煲等家用电器,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陌生人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遇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四)不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钥匙不要随意借人或挂在窗台边。宿舍无人时,要养成锁门关窗的习惯。

(五)校园报警电话:6098110,或内线110 ;校园医疗急救电话:3100120,或内线120

五、注意事项

(一)户口迁移。新生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福建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入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孙坂南路1251号(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详见入学指南第8页)。

(二)党团关系

1.省内新生党员转入:

省内新生党员转入组织关系,需由毕业院校隶属的上级党委出具介绍信至“厦门工学院党委”有效期开90天以上。

2.省外新生党员转入:

省外新生党员转入组织关系,需由毕业院校隶属的地级市党委(或教工委)出具介绍信至“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厦门工学院党委”,有效期开90天以上。

3.特别提示:

各新生党员务必在入学报到前开具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入学后将介绍信和党籍档案一并转入我院。辅导员于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收齐介绍信和档案,统一交由党委办公室办理审查登记手续和转接手续。

4.新生入校报到时,应随身携带从原高中团委转出的加盖公章的密封团员档案和已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的团员证。入校后,新生将密封团员档案和团员证交予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收集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理团员关系转接,以及团员注册,收缴团费等工作。(详见入学指南第8页)

(三)档案等材料。凡属规定自带个人档案省份的新生,须携带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及高考准考证或高考相关证明材料。凡由省(市、区)招生办统一邮寄档案者,新生本人不必办理,但需确保档案能准时到校。同时,报到时,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彩色同一底板),以备使用。

(四)新生录取后不能擅自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一律按户籍簿填写。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政审、健康和学习成绩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和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请妥善保存“录取通知书”的珍藏联。

目前,“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仍无法登陆,新生可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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