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江市瑞昌市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公告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88 次 日期:2016-08-31 1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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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 公告》和《江西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后拟递补人员与特岗教师补报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1、对象:见附件。

2、时间:2016年8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瑞昌市人社局人事科(瑞昌市浔阳东路)。

4、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原件外,还需对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无需准备复印件)。

5、需开具调档函的资格复审人员,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瑞昌市人社局人事科开具调档函。

二、体检事宜

1.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2.体检的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9月1日(周四)早上7:3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4.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5.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

6.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周四)早上7:30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7: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已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自理。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联系电话

瑞昌市人社局人事科:18370295130

瑞昌市教体局人事科:4231201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昌市局

2016年8月30日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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