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2012年教职工招聘简章
来源:威海教育网 阅读:1262 次 日期:2012-03-14 1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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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中小学教师35人: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7人、体育2人、物理3人、化学4人、政治3人、地理2人。

幼儿园教师15人:音乐4人、美术2人、学前教育9人。

网络管理员1人,校医4人。

二、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为应届或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或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学科专业需对口,且具备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4.校医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学校医学或中医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职人员须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3月20日后出生)。

5.网络管理员为应届或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仅限男性)。

6.应届毕业生须为山东省内院校毕业生或入学前为山东省生源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学生称号;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威海地区常住户口(以2011年12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试讲的形式进行。

1.报名(3月18日--3月28日)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自荐书》、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信(除推荐内容外,必须包含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专业、学历学位、教师岗位需注明是否师范类毕业生、是否报名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等情况)。

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报到证。

在职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户籍证明。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遴选的形式。根据学科需求情况按1:3~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试讲人员(笔试试讲人员将通过威海高区教育网gxq.whedu21.com及通讯等形式公布)。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聘计划。

报名遴选设四个会场,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日期 面试地点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月18日 鲁东大学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地理、化学、体育、学前、音乐、美术、网络管理
3月19日 曲师 语文、数学、英语、学前、音乐、政治、物理、化学 地理、体育、网络管理、美术
(曲阜)
3月20日 山师(长青) 语文、数学、政治、体育 英语、物理、地理、网络管理
3月21日 山师(本部) 学前、化学、音乐、美术、校医
3月27-28日 高区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地理、化学、体育、学前、音乐、美术、网络管理、校医
(高区一小)

2.笔试(4月7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教师系列岗位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法规;网管岗位的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维护、故障排除和安全防范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3.试讲/面试 (4月8日)

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网管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无论名次如何,均不予录用。

讲课内容: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音乐、美术教师讲授初中二、三年级课程(五四学制),学前教师讲授幼儿园大班课程。授课用书我区统一准备。每科讲授内容为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

学前教师、音乐、美术、体育、网管员需加试技能考试,试讲/面试和技能考试各占50分。学前教师岗位技能考试为简笔画、舞蹈、声乐和键盘;音乐岗位技能考试为舞蹈、声乐和键盘;美术岗位技能考试为素描;体育岗位技能考试为篮球、田径、技巧;网管员岗位技能考试为上机操作。

校医岗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试讲/面试*8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内未发现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派遣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在7月15日前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在招录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资料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招聘简章由高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1-5629032。

高区人事劳动局

高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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