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启事
来源: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2352 次 日期:2012-03-14 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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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学院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招聘若干教师和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校内外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试讲(面试)等环节开展招聘工作。

二、报名方法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hailianrenshi@sina.com,邮件名称注明“海联学院应聘xx岗位--姓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23-67456245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独立投资举办的,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招生纳入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1999年12月28日建院,是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之一。2009年11月,西南政法大学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接收海联学院,学院成为重庆市第一所“国有民办”大学。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区—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腹地。与西南政法大学毗邻,北靠江北国际机场空港新城,南接重庆北部新区,西连汽车城、中国长安集团公司。轻轨和城市快速干道从学院附近经过,交通十分便利,在重庆高校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尤其是居于重庆空港核心地带的地理优势为我院航空专业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学院白墙红瓦的建筑错落有致,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湖水波光粼粼,环境优美,是一个工作和学习的好地方。

为实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办高校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提高层次”的发展要求,学院制定了五年进入西部民办高校名校前列的发展规划,围绕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内陆开放高地、西部教育高地和中西部地区交通枢纽的战略目标,打造以航空服务(空中服务和地面服务)为主体的,集中空中乘务,航空物流、民航商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电子、机场场道建设、航空旅游酒店为一身的航空服务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在西南政法大学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海联学院一定会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尊重人才、公开选拔。人才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才。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人才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慎重、体现实效。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慎重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学位人才

1.在职硕士。

2.全日制硕士。

3.博士研究生。

(二)双师型人才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与之专业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按政策,属于以考代评序列的证书,相应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后,可根据其证书等次兑现职称待遇,但需认定为双师型人才,还需提供讲师以上职称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且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三)高职称人才

1.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

具有副高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验;

(2)一直在行业协会(或企业、单位、机构等)中兼任相关技术职务或担任一定职务,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近3年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果;

(3)近三年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具有十五年以上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条件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经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破格引进。

2.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

四、引进待遇

(一)高学位人才

1.在职硕士

符合引进条件的在职硕士,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每月另计发300元高层次人才津贴。

2.全日制硕士

符合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每月另计发500元高层次人才津贴。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有3年以上教学、实践工作经验或属于重点建设专业(以学院每学年公布的重点建设专业为准)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或在职硕士,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每月再计发一定金额的高层次人才津贴。有5年以上教学、实践工作经验或属于重点建设专业(以学院每学年公布的重点建设专业为准)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或在职硕士,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具体引进待遇、待遇支付方式和工作任务等按具体情况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予以明确。

以上两类人员,根据学院宿舍空缺实际状况,优先安排单间宿舍并可免收房租费用;在职称评审、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3.博士研究生

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可发放50000元安家费和5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每月可另计发一定金额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根据学院宿舍空缺实际状况,优先安排单间宿舍并可免收房租费用;在职称评审、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可予以优先推荐;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解决配偶工作。具体引进待遇、待遇支付方式和工作任务等按具体情况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予以明确。

(二)双师型人才

符合引进条件的双师型人才,正式聘用后,在教学岗位上专职从事与其本人取得的职称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每月另计发800元高层次人才津贴。

(三)高职称人才

1.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

符合引进条件的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每月另计发800元高层次人才津贴。属于重点建设专业(以学院每学年公布的重点建设专业为准)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可发放一定金额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每月可另计发一定金额的高层次人才津贴。具体引进待遇、待遇支付方式和工作任务等按具体情况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予以明确。

2.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

符合引进条件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除按学院分配方案标准执行外,可发放50000元安家费和5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每月另计发一定金额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根据学院宿舍空缺实际状况,优先安排单间宿舍并可免收房租费用;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可予以优先推荐;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解决配偶工作。具体引进待遇、待遇支付方式和工作任务等按具体情况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予以明确。

(四)其他情况的引进待遇

1.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同时符合高学位、高职称、双师型中两类以上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引进待遇。

2.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部分柔性引进人才也可聘为学院兼职教授。

3.引进的已退休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但不再享受安家费。如确有必要,可支付适当科研启动费。

五、引进程序

(一)拟定计划:各分院根据工作实际,提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人事处审核汇总,送学院审批。

(二)组织报名:人事处根据学院审批的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向社会发布信息,并组织报名。要求附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和个人简历。

2.《引进人才审批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审查后退还原件)。

4.代表其本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获奖材料。

6.学院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各用人部门根据学院相关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核及结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就业务能力、学术造诣、科研水平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考察。

(五)学院审批。

(六)录用与签约:若考核合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录用后,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柔性引进人才只需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学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正式聘用人员除完成相应岗位的各项职责并在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外,须完成5年的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内容被辞退的,根据其服务年限按比例退回已享受的高层次人才待遇。

(二)正式聘用的高层次教学人员每学年应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三)柔性引进人员按签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进行管理。

七、附则:

(一)校内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如符合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符合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可适当兼任教学任务。

(三)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航空及工程类专业的建设,可对相关教师给予更优惠政策及待遇倾斜。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人员补充计划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补充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需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岗位其他要求
1 航空管理系 副主任 1 专科以上 (一)能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任职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二)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三)学历条件:大学航空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有丰富的航空类工作经验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牟老师 023-67452098
2 空中乘务与旅游管理教师 2 专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3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教师 2 专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4 市场营销教师 1 本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5 航港商务系 副主任 1 专科以上 (一)能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任职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二)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三)学历条件:大学航空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有丰富的航空类工作经验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陈老师 023-67199121
6 金融与证券教师 1 硕士,优秀者可放宽到本科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7 民航商务教师 2 专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8 交通运输教师 2 本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9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教师 1 本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10 航空电子信息系 电子类教师 1 本科以上 能担任《单片机原理》和《单片机控制及应用》两门课程,属于电子工程技术、通信工程、自动控制或计算机控制技术等专业者优先 黄老师 023-67199127
11   汽车类教师 1 本科以上 副高以上职称,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12 航空管理系 辅导员 1 本科以上 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退伍军人或体育专业者、中共党员;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吴老师 023-67450073
13 工程管理系 交通工程教师 2 本科以上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乙以上 汪老师 023-67451092
14 工程造价教师 2 本科以上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15 网络图情中心 工作人员 1 本科以上 能够胜任基本的音响及灯光设备调试工作,具备简单的计算机及网络维护能力 陈老师 023-67136615
16 保卫处 工作人员 1 本科以上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会操作基本办公软件,公安或法律专业毕业,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覃老师 023-67346572
17 后管处 宿管员 1 高中以上 年龄45—5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较强; 刘老师 023-67459549
合 计 23  

人事处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23-67456245 15520091949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hailianrenshi@sina.com,邮件名称注明“海联学院应聘xx岗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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