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由恩施市商务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负责组织。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