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职称 将于4月7日举行。为切实做好2012年职称 工作,现就本次考试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1、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室,凡身份证、准考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不真实者,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2、考试开考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出场。
3、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1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严禁携带电子词典和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出版物,如《职称英语考试词典》(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等,考生之间不得相互转借、传递词典及其它考试用品。
4、应试人员所带的资料、书籍等物品(除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外)必须统一保管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必须将其关闭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5、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传抄、夹带等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6、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7、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从严处理。
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