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直属学校 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环节,为做好考核及选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及选岗工作小组,受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时,设立纪检监察组,对考核及选岗工作全程监督。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原则;
3.考生自愿选岗、纪检全程监督原则;
4.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选岗原则。
三、考核及选岗时间
2016年8月30日9:00-下午17:00
四、考核及选岗地点
南昌二中初中部红谷滩校区综合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122号)
五、考核选岗程序
(一)考核
1.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6年 工作《商调函》。体检合格考生请于8月25日全天(9:00-16:30)在南昌二中初中部红谷滩校区综合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122号)领取《商调函》;
2.考生携《商调函》至档案存放地调取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同时在档案存放单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现实表现(政历)证明及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3.考生携报考职位条件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全部人事档案(须密封并盖单位骑缝章)、现实表现(政历)证明及计划生育状况证明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按时参加考核。
4.考核及选岗工作小组对考生人事档案、现实表现、计生证明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选岗
5.经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环节;具体可供选择岗位见招聘公告的《职位表》,其中职位已明确到具体学校岗位的,不在可供选择岗位范围内。
6.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分学段、学科(男性、女性岗位合并)按总成绩排序领取选岗序号卡。报考同学段、同学科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第一的领取一号签;排名第二的领取二号签,以此类推。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专业成绩高的优先。
7.考生按序自愿选岗。选岗时间不超过3分钟,逾时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在可供选择学校中排序,以节省选岗时间。
8.考生选定岗位后,经考核及选岗工作小组确认,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现场向同学段、同学科职位考生公布。已选定的岗位不列入下一轮考生选岗范围。
9.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如考生放弃选岗的,当场由下一位考生继续选岗。由此而递补的考生体检、考核、选岗工作另行安排。递补考生可供选择的岗位只能是上一轮所有考生选岗后的剩余岗位。
10.选定岗位后,经南昌市中小学(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社局网、南昌教育信息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选岗事项,不得由他人代办;
2.考生需确保本人全部人事档案、现实表现、计生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缺失、遗漏、涂改书面材料,以免影响考核。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
2016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中小学(幼)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