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源市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事项
来源: 阅读:1029 次 日期:2016-08-25 11:38:2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河源市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事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县消防大队对其考核资料进行核实归档,上报市消防局司令部核准,同时函告县人社局备案。

3、日常管理由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同时执行绩效管理规定。

4、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服从县公安消防大队分配,不服从跨镇域服务条款者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