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粮食局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沙人才网 阅读:783 次 日期:2016-08-23 15: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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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经研究,长沙市粮食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2名

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所需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9:00至8月25日(星期四)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长沙市粮食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19 日(星期五)9:00至8 月26 日(星期五)17:30。

4、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9:00-9月2日(星期五)17:3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9 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文字综合岗位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资产管理岗位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文字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写作,资产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专业知识,均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2016年长沙市粮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和长沙市粮食局政务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察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长沙市粮食局党委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将结果在长沙市粮食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动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原有高于科员职务不予保留,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粮食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731-88667033

监督电话:长沙市粮食局纪检监察室

0731-88667035

报名技术电话:0731-82253513 / 84413592

附件1:2016年长沙市粮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6年长沙市粮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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