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6年暑假后全县正常教育教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阶段编外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指标
1、经我县公开招聘的、截止目前仍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115人,经考核、体检合格直接聘为人事代理教师。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其中职业高中2人、农村小学43人、学前15人。招聘学科及指标见附件3)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和范围教材),难度与高考大体相当。
职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且有1年以上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的人员笔试内容为职业高中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知识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材)。(2)
卢龙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非卢龙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在我县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卢龙籍考生对待。
每位考生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任选一个学科报考。
3.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所有报考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已就业的公职人员报考须由本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意见),并保证能履行调转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2日)
利用卢龙电视台、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名(报考人员可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方案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不含志愿者) (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全内容、贴好照片。
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内容,并将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按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职业高中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4.报名表一式一份。
(三)领取准考证(不含志愿者)(2016年8月25日)
凭本人身份证到卢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代领准考证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四)考试(考核) (笔试2016年8月27日、面试2016年8月29日)
1.志愿者
由教育局制定我县志愿者教师考核方案,经考核、体检合格直接聘为人事代理教师。
2.应往届毕业生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面试试讲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试讲10分钟。面试试讲先由考生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签确定试讲题目,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5分钟。面试按考生抽取的顺序号进行,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讲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场,地点为卢龙镇中学。(1)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等学前教育理论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学前教育专业使用我县现行幼儿园中班教材;其它学科使用我县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面试试讲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学前组。
3.相关事项
(1)招聘考试按中、高考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提前在相关网站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试讲结束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3)各学段、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时,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调整招聘指标(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
聘用时若出现成绩并列,应往届毕业生卢龙籍考生优先聘用,其次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优先聘用(须由考生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字,报名时未提供者不予承认),成绩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试讲成绩高低、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聘用。
(5)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具有其他应取消应聘资格行为的。
(五)考核(2016年8月30日)
笔试、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指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招聘结果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管理、待遇及岗位安置
1.聘用管理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岗位安置
学前及小学教育选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毕业生按招聘笔试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经我县公开招聘的、截止目前仍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选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再重新安排;选聘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岗位。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 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6年 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6年 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 咨询电话:0335-7206631
附件下载: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卢龙县教育局
卢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卢龙县财政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