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拐卖儿童需理性看待
来源: 阅读:597 次 日期:2016-08-19 15:58:1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拐卖儿童需理性看待”,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背景资料】

近日,处死“人贩子”议题引发公众和媒体持续关注,最高法院出面澄清,称目前对“人贩子”已经是严惩,有媒体也集中归纳了部分人贩子被判处死刑的案例。但最高法院和多个部门的有关人士似乎为了回应公众对拐卖儿童现状的不满,提出下一步打击拐卖儿童的重点,是针对买方市场,要让收买儿童的一律入刑。

【解析】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孩子一旦被拐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对拐卖儿童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有利于控制拐卖儿童现象,对买家和卖家起到震慑作用,有效控制拐卖儿童行为。

微信朋友圈也一度发起了对人贩子判死刑的号召,这都显示了公众对人贩子的痛恨,对失孤家庭的同情,渴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安稳的成长环境的希冀。但公众的看法只是代表情感,不能代表法律,要想真正遏制拐卖儿童现象,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就目前一些专业人士提出的拐卖儿童要将买家入刑这个看法就是对破解拐卖儿童现象的有益尝试,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能更有利地打击买方市场,维护儿童权益,必将起到积极意义。但随着打击拐卖儿童形势的发展,加强打击买方却有着一定的现实困境。

困境一,大部分卖家为儿童的亲生父母,一旦入刑儿童后续抚养问题难以解决。

困境二,大多数买家没有虐待儿童,也没有阻止解救儿童,根据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很大程度上,收养儿童是刚需,提高对买家的刑罚,只是增加了他们的成本,但不能消除这种需求。要解决拐卖儿童的买家需求问题,最重要的办法是改革目前福利院为主导,导致“收养难”的制度,要尽快建立有效的、制度性的收养体系。要实现这一点,破除垄断是必要的,建立以多个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收养体系,对收养进行审核,既要更有效率地让农村收养儿童的需求能够被满足,同时还能最大化地保护儿童权益。

当然,这种方法也不能根本解决儿童福利的问题,因为农村收养孩子往往是为了养儿防老,把孩子当成耐用生产品,未必会给孩子提供充分的养育和教育,这需要其他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完善的追踪体系等,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更多信息请查看申论考试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