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