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形式确定);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取消体检资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妊娠原因延迟体检人员,可先参加公开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递补,体检后续各环节出现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