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彭宇珊同志(附件1)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水利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水利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30001
监督电话:0771—3129432、0771—5509012
南宁市水利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南宁市水利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水利局 | 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10031002002 | 彭宇姗 | 女 | 汉 | 16101401105 | 131.3 | 69.8 | 0 | 201.1 |